最新消息!深圳盐田区沙头角、海山街道新增高风险区

 人参与 | 时间:2024-03-28 16:40:09

原标题:最新消息!最新深圳盐田区沙头角、消息新增险区海山街道新增高风险区

深圳市盐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深圳哈利波特与救世双星自2022年8月31日起,盐田盐田区在辖区的区沙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划定高风险区、头角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海山并在中、街道低风险区域和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实施临时管控措施。高风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圳市盐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8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最新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消息新增险区经综合研判,深圳自2022年8月31日起,盐田盐田区在辖区的区沙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划定高风险区、头角中风险区和低风险区,并在中、哈利波特与救世双星低风险区域和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实施临时管控措施。

一、高风险区

将沙头角街道东和社区海涛路59号诗宁大厦小区(1栋居住楼宇+诗宁附楼、底层商铺)划为高风险区;

将沙头角街道田心社区沙深路95号银园宾馆、沙深路101号、恩上路102号广北肉菜市场、恩上路深盐工业区1栋广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楼、创意港10栋、创意港12栋划为高风险区;

将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海涛路140号碧海蓝天小区及裙楼底商、海涛路138号鹏湾花园一村1栋划为高风险区。

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中风险区;连续3天无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二、中风险区

将沙头角街道沙盐路、官下路、金融路、公园路的围合区域、诗宁里小区、文和园小区、诗宁别墅小区划为中风险区;

将沙头角街道田心社区沙深路103号生活区、深盐路商住楼、深盐路3001号、二十小区、田心东路2号、田心东路8号、恩上路东顺工业楼、恩上路105号综合楼、田心东路34号广告楼划为中风险区;

将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海涛路138号鹏湾花园一村(高风险区域除外)划为中风险区;

将海山街道海涛社区东和路37号进出口宿舍楼(含底层商铺)、海涛路132号东和大厦小区、海涛路118号鹏湾花园二村、金融路52号太平洋住宅区划为中风险区。

临时管控措施解除后,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区域内连续7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7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三、低风险区

将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全域(除高风险、中风险区以外区域)划为低风险区。

临时管控措施解除后,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按照街道、社区统一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上述高、中风险区解除后,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与全区其他区域实施同等防控措施。

四、临时管控措施

在上述中、低风险区域和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实施如下临时管控措施。

(一)实施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0时至9月3日24时,后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二)严格社区小区管理,所有居民严格居家,除按规范定时定点采核酸、按规定采购生活物资、投放垃圾、紧急就医等情形外,做到“足不出户、严格居家”。所有小区严格“白名单管理”,非“白名单”人员禁止出入。参与疫情防控以及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人员,凭单位开具的证明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

(三)所有企业原则上一律居家办公,暂停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居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与保障香港供应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可以实行封闭运营。

(四)除保障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仅提供外卖)以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停业。

(五)上述区域内居住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就地转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按统一安排参与疫情处置和社区服务。

(六)途经上述区域的地铁和公交实行跳站运行、暂停运营服务。

(七)做好居民生活保障,每户每2天可派1人凭出入卡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购买生活必需物资。市场监管、商务等有关部门和保供企业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相关街道、社区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及时响应居民诉求。居民朋友可通过网上外卖平台下单买菜订餐,所在社区将及时配送。

(八)在上述两个街道开展“四天四检”核酸筛查,全体居民严格按市区相关通告精神落实每日采核酸的法律义务,对纳入核酸检测范围但不参加,涉嫌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责令立即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警告或罚款、拘留;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乃至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公安、交警、社区力量联合开展巡逻执法,对拒不执行防疫要求、强行冲卡、暴力抗法、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造成疫情传播的,由执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以上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

沙头角街道暖心服务热线:25550484;

沙头角街道田心社区暖心服务热线:25556590;

沙头角街道东和社区暖心服务热线:25360581;

海山街道暖心服务热线:22320000;

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暖心服务热线:25557189;

海山街道海涛社区暖心服务热线:25263693;

健康咨询医疗保障24小时服务电话:18988788120;

区暖心服务热线:25365365。

特此通告。

深圳市盐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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